三门峡惊现“摄像头老赖”!被拘后履行30万元提前解拘回家过年

2019年02月15日18: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月3日,大年二十九,下午5时13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拘留的女“摄像头老赖”终于从拘留所里出来了。这起离奇曲折的执行案,经该院执行干警几天的辛苦努力,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家属代还现金30万元,女被执行人被提前解除拘留回家过年。

  女被执行人张某在湖滨区法院涉及两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同一人,标的总额30余万元。执行中,湖滨区法院按法定程序将其一套房屋查封,其家中无人,遂在房屋门上贴了公告。

  临近年关,全市法院部署“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后,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全面排查了解案件情况。执行人员几次到张某居住处查询无果。

  1月31日下午,申请人线索称张某有可能回家,执行干警再次到其居住地仔细查询时,发现其家门口上方照明灯旁竟然装有摄像头。难怪几次扑空,原来她一直在“监控”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敲门无果后在有关人员见证下强制开门,直至房门就要打开时,张某才不紧不慢将房门拉开。她果然就在家中。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后送至拘留所拘留。

  2月2日,张某的亲属找到李奇峰执行团队执行干警,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了申请人。经过大量工作,双方基本达成和解意向,只是在一些细节上尚需进一步协商。

  2月3日上午,张某的姐姐急匆匆赶至法院,告诉执行干警她背包里有2万元现金、10余万元银行定期存单、10余万元活期存折等,共计27万元,请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让张某从拘留所出来回家过年。经过再次做工作,除交执行费外,双方最终确定由张某的姐姐再借给张某3.4万余元,凑够30万元。

  由于是大额取款没有提前预约、款项需要归拢等,到银行取款过程中遇到麻烦。为保证申请执行人权益尽早实现,让张某能回家过年,也让一直在银行门口等待、期盼早点见到女儿的其年近九旬的父母安心,当日上午临近下班,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赶至银行协调。

  当日下午1时50分,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调、排队等待、开立新账户办银行卡等,18万元通过银行柜台窗口转账,10万元通过手机银行转付、2万元现金执结交付,共计30万元执行款成功在银行交接。由张某姐姐担保,剩余几万元今年4月5日前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和张某亲属均连连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张某年迈的父亲颤巍巍地走到警车跟前,拉着准备离开的执行干警的手大声致谢,挥手告别。

  下午2时多,简单吃完饭,执行干警匆匆赶回法院,办完相关手续,4时25分赶往拘留所办理释放手续。写出检查并签完和解协议,女被执行人放出后被家人接走。

  据了解,自1月30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8日(正月初四)的“春雷行动”中,短短10天时间,湖滨区法院共抓捕被执行人153人,司法拘留83人,执结案件81件,和解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6639.83万余元,司法救助4案18万元,“春雷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王涛 张传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