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老赖”被限高不能坐飞机方才主动履行义务

2019年03月06日17: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朱某与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晓取得联系,表示要来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8年,文某某诉朱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朱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文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义务,文某某申请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晓多次与被执行人朱某进行联系、明法释理,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朱某均以多种理由推脱逃避,拒不履行义务。沟通未果,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将其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并向其下达限高令,限制其高消费。

  2019年2月27日一大早,被执行人朱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称其要坐飞机,可是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现在自愿履行义务,请求法院解除对其的限高措施。随后,朱某来到法院,主动将3万余元的执行标的款交给法院。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生俊东 顾东升)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