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被执行人躲债七年 “限高令”逼其现身

2019年03月07日15:5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7日一早,被执行人卢某来到西峡县人民法院,将六万余元执行案款交到干警手中,恳请执行干警将其“限高”取消并将“黑名单”屏蔽,至此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据了解,2005年中旬,于某向卢某经营的餐馆供应食材,价款共计6万余元。卢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于某出具欠条。随后,于某多次向其索要欠款,卢某找各种理由推诿。2012年中旬,于某将其诉至西峡法院。在法院主持下,于某和卢某达成调解,但是卢某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失去了踪迹。

  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卢某家找寻其踪迹,但是经过打听后得知卢某外出做生意,已经不知去向。由于当时执行手段有限,干警调查线索中断,虽然案件不得已变为“抽屉案”,但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件的调查。今年2月中旬,和申请人沟通后,该案恢复执行,干警采取查控措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依法将卢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果不其然,卢某因事要出差,却发现自己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在银行贷款也受到限制。经询问,卢某才知道是因为自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卢某联系到执行干警,经过干警的明理释法,卢某将六万余元案款送到了西峡法院。执行干警收到钱后立马联系于某,于某激动地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这迟来的六万块钱,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生俊东 王萨娜)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