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漯河一“老赖”擅自处置扣押物受惩处

2019年03月22日09:5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20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擅自处置被扣押物行为采取惩治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人民法院成功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漯河市民王某因购买物品,向邻居齐某借款8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王某没有及时还款,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源汇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齐某欠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齐某向源汇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仍拒不履行,隐瞒财产。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源汇区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家里堆放的粮食,告知王某查封期间允许变卖,但必须经法院同意并保留价款。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擅自将被查封的粮食进行售出,价款藏匿起来,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3月20日早晨,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在其家人的阻挠下,找到了躲在阳台外侧的被执行人王某。因王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且拒不申报扣押物价款,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执行干警将其控制并拘传至法院。途中,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法律的威慑,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当天下午,王某家人将欠款8000元及利息送至源汇区法院。被执行人王某将所有欠款归还申请人齐某,此案顺利执结。(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