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老赖”拒绝归还百万欠款 被判“拘执罪”获刑三个月

2019年04月01日16:3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31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拒执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辛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据了解,此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2年12月,被告人辛某向自诉人郭某借款100万元到期不还,被起诉至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自诉人做了诉前保全。

  该案件审理完毕后,2013年6月,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人对该生效判决书不履行,自诉人在法院立案,申请对被告人强制执行。

  2015年初,被告人拍卖了自诉人做为第一保全人的豫龙商贸城6号楼,钱款却未还。2016年,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多次去被告人家中蹲点守候,于2017年初将被告人抓捕到案,协商未果,遂将其拘留十五日。被告人被释放后,给自诉人草拟了一份还款协议书,但是被告人不肯去法院公证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再次联系不上。

  2018年6月,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再次将被告人抓捕并拘留十五日,但其仍未归还欠款。2019年3月25日,自诉人郭某以被告人辛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解放区院提起控诉。解放区法院经审查后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自诉人郭某被告人辛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解放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辛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辛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辛某拘役三个月。

  近年来,解放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涉执犯罪工作,向该区区委、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后,该区区委和区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支持区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该区区委政法委联合公检法出台了《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该区公检法司和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等26个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达成了联合打击涉执犯罪以及公安机关协助查人、控车达成共识,形成了打击拒执罪的合力,同时,该院进一步强化落实“两分三化一惩戒”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督促其主动、尽快履行,早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王辉 张永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