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级法院:法官耐心调解 化解多年积怨

2019年04月22日15:3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赵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这笔钱要回来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也总算放了下来!”4月19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变英的办公室,当事人侯某握着她的手不停地表达着谢意。

  原来,侯某与陈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密切。2008年1月1日,陈某向侯某借款25万元,约定月息1分,并出具了借条。陈某称,其于2009年连本带息支付给侯某现金30万元,已经偿还了该笔借款,在向侯某要回借条时,侯某说借条已撕毁并扔到马桶里被水冲走了。2013年7月16日,陈某向侯某出具了25万元连本带息共38万元的借据,侯某则把之前收到的25万元借条原件退还给了陈某。

  此后,侯某持38万元的借据向陈某索要借款,陈某认为欠款已经偿还,不应再次还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通过中间人多次协商未果,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两人由昔日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演变成了见面就相互指责、谩骂的仇人。2018年9月6日,侯某向唐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还款,唐河县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根据原告侯某提供的借据,判决被告陈某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38万元及利息,被告不服,遂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19年4月9日,南阳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双方均聘请了律师出庭,都摆足了气势,誓与对方争高低。为了缓和双方的对立关系,化解矛盾,二审庭审后,主办法官赵变英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跟他们谈友情、讲道理。从法律的角度告诉陈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出具了借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古代“三尺巷”的故事折射出的道理,告诉侯某得饶人处且饶人,遇事尽量秉持一种宽容、体谅别人的心态,退一步海阔天空。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对双方的耐心调解,侯某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一次性支付给侯某现金40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在欠款兑付现场,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场景。(生俊东 赵变英 付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