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故事】青年法官王宏亮:扎根基层一线公心依法办案

2019年05月10日09: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王宏亮,男,中共党员,现任中牟县人民法院郑庵法庭庭长。2009年2月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九龙法庭、立案庭、民一庭、黄店法庭工作,不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多次获得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依法办案,用心尽责,提高效率是王宏亮的工作信条,也是其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今年初,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院党组的安排,王宏亮加入法院速裁团队,从事速裁工作。工作一开始,团队就很快适应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第一季度共计办案146件,每月都被院里评为办案标兵,一月份和第一季度同时被评为郑州市法院办案标兵。


灵活审判促和解,家庭和谐事美满

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维护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王宏亮的信条就是尽最大努力促使婚姻双方和好,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案件,尽可能做好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以及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所以他审理婚姻家庭案件70%以上都是调撤方式结案。

如在审理原告校某诉孙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均系再婚,被告接到传票后情绪非常激动,开庭时携带管制刀具到庭,被值班法警查出收缴。王宏亮开庭后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庭后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调解意见,双方调解离婚,从而有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转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在审理原告郭某与被告吕某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双方系母子,郭某与丈夫共生育二子二女,吕某是郭某的二儿子。二十多年前,原告与丈夫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堂屋瓦房三间、西屋瓦房二间、东屋瓦房二间。三年前,原告丈夫因病去世。此前,原告与儿子吕某关系相处不好,矛盾较大。今年,吕某认为老房子条件差,就想全部拆掉旧房后在原址上翻建新房,原告担心被告盖房后不提供合适房屋让原告居住,不同意翻建房屋。此事,后经家族亲戚、村两委干部多次调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后来,原告一纸诉状将儿子起诉到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王宏亮考虑到是家庭矛盾,双方系母子,如果开庭,双方矛盾将无法化解,分家析产也不符合农村养老习惯。庭前,他首先到现场勘验,多次组织调解,了解原、被告的心结和矛盾起因。最终,双方自愿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翻建房屋,被告同时为原告建设二间房屋归原告居住使用。案件的调解结案,不仅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法制课,而且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化解邻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王宏亮在审理邻里纠纷案件的时候,也有自己的一套心得。首先进行实地勘验,全面了解案情,其次努力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耐心调解,让当事人走出“不蒸包子争口气”的心理误区。

如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李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被告在中牟县城某小区内居住,原告家在二楼,被告家在三楼,因为被告家卫生间及厨房向二楼渗水双方发生纠纷,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维修卫生间不再漏水并赔偿损失。被告认为系楼房质量问题导致,双方关系非常紧张,原告要求申请鉴定漏水原因及财产损失价值。

经法院技术科与鉴定部门沟通,漏水原因及损失价值二项鉴定费就需上万元,一旦鉴定,必然会扩大损失,激化矛盾。王宏亮在勘验现场后,调解引导双方到市场找专门做防水工程的人员查渗水原因,审理过程中因为防水维修事宜分别与双方电话沟通五十多次,最终被告找人重新做了防水处理,原告撤回起诉,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案件质效

重视简易及小额程序适用范围,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案件,集中开庭,集中送达,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今年简易程序适用率80%以上,其中小额程序适用率24%以上。

在高效审理案件同时,王宏亮重视案件的审理质量,尤其是对疑难复杂、把握不准的案件,多请教、多交流,多探讨,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较弱,固定收集证据能力不强等特点,争取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多起农民工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审理。如在审理原告任某等人诉扶沟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在多次联系查找被告后,在送达应诉手续时及时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效果良好。


提高调解案件及时履行率

今年第一季度,10余起案件当庭得到履行。王宏亮常说,对有履行期限的调解案件,调解时主持双方增加违约条款,如果是金钱给付案件,尽可能在调解协议中注明接受金钱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让给付一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履行,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履行成本,还有效避免直接履行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此外,王宏亮还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督促提醒义务人按照调解协议的期限履行义务,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带来不利后果。

王宏亮在基层法庭上踏实奋进,办案过程始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多次下乡办案至中午二点才顾上吃中午饭,为的是早日找到当事人,早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为了调解案件,多次深入群众家中耐心做具体细致的工作,联合多方力量直至案件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这种工作精神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王君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