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凌晨突然出现 法院执行干警立刻将其抓获

2019年05月14日09: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王法官,我刚看到华某在纺织路出现了,你们快来抓人吧……”5月10日凌晨0点,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漯河市召陵区法院执行干警小王立即起床,并喊上其他两位同事驱车赶往纺织路,“女老赖”的突然出现打破了执行干警的正常休息。

华某被顺利抓捕,于当日凌晨1点带至召陵区法院,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同时到场,“哎…都两年多了,可算是找到你了!”刘某很是欣喜。

据了解,原来在2014年12月份左右,刘某向两个信贷公司贷款分别贷款60000元和50000元,两个信贷公司将钱款转到刘某的卡上,刘某将卡交给华某,在华某取出钱款后,华某向刘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刘某壹拾壹万元整,利息有华某承担2014.12.19华某”。借款后,华某未偿还借款,遂酿成诉讼。

2016年11月22日,召陵区法院做出判决:1、被告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110000元;2、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华某毫无还款迹象,刘某于2017年3月向召陵区法院申请执行,召陵区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向华某签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华某均不予理睬;同时对华某名下所有存款、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华某已下落不明,电话打不通,仿佛人家蒸发了。

一晃两年多过去了,刘某时刻留意着华某,逢人就问华某的下落,此刻,华某的突然出现,让刘某惊讶不已,他立刻拿起手机将这一线索告诉执行干警小王。华某被抓后一直垂头丧气,只称自己现在确实没有钱,她愿意和刘某商量进行分期还款。

经过一夜的商量,在执行干警小王的积极主持下终于在5月10日上午10时许,在即将对华某进行拘留时,双方达成了执行协议:1、今天先履行1万元,以后每月履行1万元;2、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田明杰 袁刻攀 王鹏)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