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积极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019年05月20日09: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自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摸排工作开展以来,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在辖区各行政村及主要交通道路路口悬挂横幅,张贴告示、标语,并充分利用各村大喇叭和微信、短信平台,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5月16日上午10时许,示范区分局大王派出所民警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大王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受伤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电话通知森林公安。

经专家鉴定,该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现已移交给森林公安,由专业人员进行治疗和喂养。

警方提醒:春季是鸟类的繁殖期,遇到坠巢或失散的雏鸟,应尽快把它们放回鸟巢附近安全地带,成鸟会照顾它们。在不具备救助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快联系当地相关部门实施救助,切勿私自将其带走喂养。(李卡 王涛)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