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该如何征税?焦作“焦小乐”32秒为你解答

2019年05月21日09:27

来源:大河网

【编者按】减费降税,事关国计民生。2018年11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公布了近2万亿元一揽子大规模减税降费举措。这是一次实打实、硬碰硬、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

今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税务局紧扣税收工作主题,创新税收宣传形式,推出了一系列讲税动漫宣传作品,巧借动画、漫画载体,把税法与动漫巧妙结合、有机融合,使各项税收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便于接受和易于传播,使纳税人在愉悦氛围中学习税收知识和税务文化理念,用实实在在的硬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大河网讯 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贷款取得的投资收益,该如何征税?今天,焦作市税务局形象代言人“焦小乐”为你详细讲讲。

  动画讲税系列第十九集:社保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焦作市税务局推出的动画讲税系列《焦小乐的税生活》的第十九集“社保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32秒的动画视频,讲述了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国家现在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贷款取得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本期关键词:社保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号)。


  《漫话税收优惠》口袋书第十九项:社保基金投资业务税收政策

政策内容:

1.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3.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其中,财税〔2018〕94号文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财税〔2018〕94号文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财税〔2018〕94号文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此政策执行期自2018年9月10日起。(王辉 郭君宇)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