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案外人强占涉案房产 强制腾房现场交付

2019年05月20日11:0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你现在所占有的房产在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该房产已被法院拍卖,现在请你配合法院执行。”5月17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薛超庆告知强占涉案房产的案外人,要求其立即将个人物品搬出。

该涉案房产属于被执行人王某,但王某于2014年向褚某借款25万元 时以该房产担保,双方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王某到期未能还款,申请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将抵押房产查封、评估拍卖。法院评估过程中,该房产内无人居住。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于3月10日在《南阳晚报》发布拍卖公告,定于4月12日至13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买受人苏某以738480万余元竞拍成功。

5月17日,法院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向买受方交付房屋。执行干警到达涉案房产时,一名女士从室内出来阻拦,声称该房产自己已出钱买下,法院不能让其搬出。执行干警告知她抵押权优先,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向谁交付的购房款可以向谁追偿,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该女士执意阻拦,执行局长王永兴耐心地向跟女士释法,告知其如果继续阻拦,将对其采取措施。

在执行威慑下,该女士不再阻拦干警搬走室内物品,涉案房产顺利腾空,并当场交付买受人。(生俊东 周勤 薛超庆)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