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还“拒执” 焦作一旅行社被纳“黑名单”业务受限乖乖还款

2019年05月21日10:2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焦作某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严重影响自身业务开展,遂全额履行了执行款。

据了解,王某某与焦作某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该公司一直不与王某某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但该公司一直拖欠王某某半年工资不予支付,王某某虽然向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但该公司却以王某某长期出差跑外联(未进行指纹打卡考勤),提交的考勤表、工资表不全不予支付。

2019年4月,王某某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请求帮助。解放区法院于2019年4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经查,申请人王某于2018年6月10日经面试到被执行人焦作某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处工作,被执行人给申请人印制了名片,安排申请人主要从事外联工作,可以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

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解放法院执行局法官对该案非常重视,多次与该公司联系,但都如石沉大海,无任何回应。无奈之下,法院依法将该公司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也被依法限制高消费。被纳入“黑名单”后,该公司贷款等多项业务受到影响。于是,该公司法人代表主动给法院打来了电话,并承诺将立即履行。打电话的次日,申请人王某某便拿到了被拖欠的执行款。法院也因此解除了对该公司的相关“黑名单”。

法官释法:公司欠薪劳动仲裁败诉仍然拖欠不执行怎么办?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因此,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辉 张永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