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执行法官高效办案获盛赞

2019年06月12日09:4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来给周法官送锦旗了,感谢法院帮我追回这些钱!这可是我儿的性命换来的赔偿钱!多谢法官帮我要回来!”6月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何某林为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周茂胜送来印有“执法为民,办案神速”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在这字里行间,包含了何某林对方城县法院及其案件承办人周茂胜的感激之情。

被告罗某明向原告何某林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据一份。一年后,罗某明暂停对何某林还款,并故意躲避义务。何某林追要无果,将罗某明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本付息。经法院判决,罗某明向何某林偿还借款20万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至欠款还清之日起。判决生效后,罗某明仍不履行义务,故何某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何某林曾对执行干警周茂胜说:“我借出去的20万是我儿子被火烧死得到的赔偿款,当时罗某明借我钱时,说好的按照签好的合同还钱给我的,现在人都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啊!”在何某林的心中,这些钱是其儿子的生命换来的,他对于追回欠款的这种迫切心情执行干警表示理解。可是因为罗某明长期躲避在外,东躲西藏,导致案件无法进展。

4月中旬,申请人向执行干警透漏被执行人罗某明在郑州某工程项目部施工作业中。得知这个消息,执行干警周茂盛、李佳等人第一时间赶往郑州,准备对罗某明依法实施拘留。第一次去时,执行干警们在工地大门口蹲守了整整一个下午,太阳落了山,也未能见到罗某明。经商议,执行干警周茂胜准备再次出击。终于,5月底再一次去往郑州,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对罗某明进行拘传。将罗某明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周茂胜对其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劝导,告诉其拖欠不还的钱是何某林儿子火灾致死的赔偿款,对其明理释法,耐心劝解,但罗某明仍不愿履行义务,故对其依法实施拘留。

5月28日,已经被拘留的罗某明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周茂胜,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当日,罗某明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签下了保证书,并当场履行8万元钱款,保证剩余12万钱款及利息在7月1日前履行完毕。

至此,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结完毕。申请人何某林接到法院的结案通知后,一再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生俊东 顾东升 穆晓枫)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