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化解“官民”纠纷 焦作解放区法院检察机关临庭监督机制成效显著

2019年06月14日17:0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借力快速化解官民纠纷,今年以来,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主动与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建立了检察机关临庭监督机制,借助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化解"官民"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共成功化解行政诉讼案件31起,服判息率达73%,比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20个百分点,成效显著。

建立重大案件庭前沟通制度,检察机关实时法律监督。针对影响较大、矛盾纠纷较大的行政案件,该院行政综合庭庭长详细了解案情后,主动与解放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科科长联系,将案件矛盾焦点及可能存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或者行政相对人恶意诉讼的案件向检察机关通报情况,检察机关根据自身职能,选择切入点实时进行法律监督。

庭中设置"检察监督席",现场临庭监督。对于影响较大、"官民"纠纷激烈的重点案件,在庭审中,该院在审判席对面专门设置检察监督席,由检察机关选派精通相关法律的检察员到庭审现场临庭监督,确保行政相对人诚信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借助两个"建议",监督依法行政。在庭审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政问题的,则由两院分别下发"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改正。对于经过两院"建议"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或涉及渎职及滥用职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检察机关直接依法审查或移送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理;对于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以破坏基层党政机关形象为目的的少数行政相对人,由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或国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构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该机制实施以来,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已临庭监督行政诉讼案件14起。其中有6起经两院"建议"后,被告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违法行政行为,以行政相对人撤诉和谐化解了官民矛盾纠纷,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有效避免了败诉裁判对行政机关形象的不良影响;其中有1起因案件的证人因多次出具相互矛盾的证言,检察院将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出具虚假证言妨害司法的行为进行调查。(王辉 和贵平 梁学锋)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