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纠纷对簿公堂 漯河法官耐心释法促双方和解

2019年06月19日14: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6月18日上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不懈的努力,通过法律释明和司法公开事项,让被执行人心服口服履行判决,申请执行人周某接受的46000元后称赞执行法官的高效执行工作。

据了解,漯河市民周某与潘某因为货款纠纷于2018年9月1日对簿公堂。经源汇区法院依法审理于同年11月2日依法判决被告潘某应给付货款46000元。潘某拒不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该院法官了解到当时双方一直有生意来往,且被执行人潘某的履行态度积极主动,不但多次来电跟法官沟通,还诚恳请求法官主持调解。但申请执行人却一再拖延,不愿与被执行人见面进行协商调解。

触觉敏锐的执行法官马上抓住了执行案件的突破口,通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潘某因为经营不善,经济情况很困难。而在申请人周某走访中,执行法官将大量的查询结果打印出来,现场以案说法给周某解释法院的执行程序,法律规定等内容。

周某了解情况后,感慨道,“没想到一个案件你们执行法官的工作量这么大。你这一讲让我内心透亮。”最后,被执行人通过多方筹措,终于将46000元执行款交给申请人,该案件执行终结。

法律释明工作在实践中会更多地向被执行人倾斜,其实申请执行人也同样需要。在执行前告知申请人有承担执行风险的责任;在执行中告知申请人有提供财产线索的义务;在发现财产但被执行人确实存在困难时提醒申请人应该联系实际作出一定的调整;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但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时告知申请人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等等,更有利于为双方摆事实、明利害,从而帮助双方寻到“双赢”的支点,通过心结的开解而实现案件的和解。(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