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2019年06月25日16: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感谢你们签发的调查令,让我在银行顺利查询到了存款信息,为査明案件事实提供了便利。”郑某激动地说。6月24日上午,在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林海办公室,郑某及其代理律师孙某某一同持法院调查令和回执来表示感谢。据悉,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民商事案件的调查令。

据了解,这是一起郑某诉某村民委员会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郑某系郑甲某的侄子,郑甲某生前与郑某、某村民委员会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郑某履行了对郑甲某的扶养义务,郑甲某去世后,郑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郑甲某于2016年在某银行有存款3笔共计1.8万元,因郑甲某已死亡,存单的真实性无法核实,特申请法院开出调查令,以便代理律师孙某某能持调査令前往某银行调査取得具体证据材料。法院收到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后,经审査签发了调查令,许可代理律师孙某某到某银行收集、调査诉讼材料。代理律师孙某某持调查令前往某银行,顺利查询到了相关信息,法院据此确认了郑某对三笔存款及利息的所有权。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院文件。“法院调查令的签发,不但能更好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可以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对提高审判效率有积极作用。”冯林海介绍。(田明杰 巩伟亚 冯林海 赵军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