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区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再出发

2019年07月01日16:5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6月29日,早上5点30分,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已集合完毕,党组成员刘元伟做简短战前动员讲话后,干警们按照行动预案,奔赴各个执行战场。这是卧龙区法院在“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以来,第十一次开展执行攻坚大型集中执行活动。

5.50分,执行干警来到卧龙区靳岗乡董岗村被执行人张某家,对张某进行拘传。原告马某与被告张某、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张某于2019年4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马某借款本金130000元;如到期不还,自2019年1月24日起按未付的本金部分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赵某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张某、赵某并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张某、赵某对执行工作不予配合,且一直避而不见。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其家中。执行干警集结后,立即赶赴董岗村,将张某从家中顺利带回法院。听闻张某被带走,被执行人赵某也主动来到法院,二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马某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赵某当日履行22000元,余款每月支付2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

7.40分,执行干警赶到社旗县晋庄乡,杀了个回马枪将被执行人靳某拘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南阳郊区支行与被告靳某、陈某、许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卧龙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靳某、陈某连带偿还中国邮政储蓄南阳郊区支行借款本金293987.85元,并按年利率7.3515%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日止;许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多次传唤三被执行人到法院,但三被执行人置若罔闻,即不到法院说明情况、报告财产,也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躲避执行。本次行动,执行干警经全面摸排获知靳某在社旗县晋庄乡他所开办的公司出现,遂赶赴社旗县晋庄乡。当执行干警来到靳某所开办的公司时,门卫告知靳某开车刚走有10来分钟,具体去哪他不知道,车牌号也记不住。执行干警进入公司院内详细搜查,未找到靳某。执行干警随即赶往宛城区高庙乡老薛营村靳某家中,家中大门敞开却空无一人。正当执行干警商量是蹲守还是回去时,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发现靳某又回公司了,执行干警火速往公司赶,在路途中一加油站堵住了靳某。将靳拘传至法院后,其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9人 ,执行完毕8案,和解16案,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705257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生俊东 王柑楠 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