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查 罚款2700元记25分

2019年07月10日09:1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中牟县一名男子骑着两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却因为一个坏习惯,不仅被罚款2700元,还被刑事拘留了。

7月5日晚,中牟县交警大队郝洪超、朱梦凯等民警根据大队的统一安排,在中兴路与荟萃路交叉口执行设卡盘查任务。21时44分,一辆两轮摩托车沿荟萃路自西向东驶来,驾驶人看到巡逻的警车后突然停车准备掉头,这时民警已来到他的身边。当民警正常盘查时,该驾驶人称驾驶证在家里放着没有带。对话中,执勤民警感觉到驾驶人有明显的酒气,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160mg/100ml,遂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张,今年49岁,系中牟县刘集镇人。在查询张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时,发现该车虽然悬挂有摩托车牌照,却没有任何档案资料。在办案民警进一步询问中,张某供述,当晚他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白酒和啤酒,后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他的摩托车根本没到车管所上过牌子,车上的牌照是从别人的车上偷偷掰下来的。

后经抽血检测,张某的血醇含量是169.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根据张某的违法事实,对张某因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准驾车辆不符等行为罚款2700元,驾驶证记25分。因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对张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27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介绍说,张某虽然骑的是两轮摩托,但他的处罚比驾驶轿车或货车更为严厉,因为他是集多种违法于一身,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从中汲取教训,真正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王君杰 胡云峰 张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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