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替朋友担保需谨慎 法院强制执行不留情

2019年07月12日13:3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现在也很困难,他没钱还我也没钱...”被执行人潘某有、潘某贞因替朋友担保贷款,被判决承担连带清还责任。面对执行法官,二人嘴上说没钱,可法院网络查控其银行账户不会骗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划扣40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某某银行漯河支行诉被告潘某章、潘某有、潘某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人潘某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某某银行漯河支行借款本金40000元,被告人潘某有、潘某贞对被告潘某章的上诉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还责任。

        判决书生效后,三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某某银行漯河支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潘某章、潘某有、潘某贞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三人均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银行账户网络查控,并进行强制冻结划扣,顺利执结案件款40000元,案件执结。(田明杰 齐江涛 张林军)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