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老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被“限高”后主动现身还款

2019年09月04日10:2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严打避执、拒执行为,早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9月2日,一名长期避执躲藏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因不堪“黑名单”和“限高”重负,主动现身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裴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偿还日期2018年9月。借款到期后,裴某未能如约归还。2018年12月,银行将裴某起诉到解放区人民法院,要求归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裴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

2019年1月,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裴某为规避执行移居他地,法院也难觅其踪迹。为督促裴某快速履行法律义务,解放区人民法院将裴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

经了解,在外地做生意的裴某在被“限高”后,其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出行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

“当‘老赖’真如‘过街老鼠’一样啊!”经受了几个月“限高囧途”后,裴某切身地感慨说。

2019年9月2日,裴某专程从山东赶回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主动将11万余元现金交给该院执行干警,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据统计,今年以来,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未按照规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坚决采取限高措施,目前累计拘留老赖72人,罚款97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316人,限制高消费306人,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王辉 张永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