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两天调解三案 确保“案结事了”

2019年09月06日10:3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8月28 至29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家事纠纷和一起工程款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使三起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妻子起诉离婚 法官调解和好

8月28日上午,家住卢氏县官坡镇的女子王某某来到五里川法庭起诉离婚。

法庭干警接待后,了解到其与丈夫毛某某因家事琐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并未劈裂,而毛某某近日将外出打工,法庭干警当即电话联系毛某某到法庭调解。当天下午,毛某某来到法庭。法庭干警向其解答了关于离婚诉讼的疑问,并当场送达了开庭传票,并与原告电话沟通,耐心疏导,劝导珍惜夫妻感情。

8月29日上午,王某某来到法庭申请撤诉,夫妻和好。

务工纠纷告上法庭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2017年,河南省济源市的陈某某在卢氏县狮子坪乡、瓦窑沟乡承包工程,周某某在其工地施工。双方因工程款结算发生纠纷,三年来一直没有结果,周某某将陈某某诉至五里川法庭。

庭审中,双方唇枪舌剑,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调解无效。宣判前,五里川法庭办案法官抓住最后时机,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劝解礼让,分析利害,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8月29日上午,陈某某的代理律师与周某某来到法庭,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双方握手言和。

延伸审判职能 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董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宣判前,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反复沟通,交换意见,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宣判后,双方服判不上诉。办案法官又主动联系双方,敦促履行判决,案款按期支付。8月29日下午,双方当事人齐聚法庭,原告王某某从法官手中领取了对方交来的案款10.9万元。随后,办案法官就子女抚养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共识,一起家事纠纷案结事了。

近年来,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积极探索和创新“立审执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法院内部的整体合力,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相互配合,注重掌握每一个民事案件的纠纷焦点和矛盾症结,坚持判前答疑,判后释法,力求案结事了,消除隐形社会矛盾。对调解的案件,及时回访当事人协议履行情况;对判决的案件,耐心做当事人息诉工作,降低上诉案件数量;对撤诉的案件,重视矛盾化解效果;涉及执行的案件,积极与执行团队沟通,协助执行干警开展执行工作。法庭干警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倡导调解结案和当场兑现,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王涛 赵富林 王彬)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