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检察院:一本意见簿见证律师接待工作服务真情

2019年11月27日10: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案管部门工作热情高,服务态度好,是贵院的一面旗帜,让来访律师倍感温暖。”“在我们律师阅卷过程中,李老师热情、认真的态度,让我发自内心的感动,为这个年轻的检察官点个赞!”这是写在中牟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工作反馈意见簿”上的评价。这些满是肯定的评价意见背后,是该院每一位案管干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司法为民初心的坚守。

一直以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该院案管中心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和省、市检察院关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行为规范,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接待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工作,中牟县检察院制定了《律师接待规定》《律师接待工作指引》《接待工作文明用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什么)、工作标准(怎么做)、工作态度(主动做),以制度促文明,做到接待服务规范统一,换人不换标准。

脱离案管大厅,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设律师接待窗口,既保证案件管理工作保密、规范,又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律师接待窗口在原有一名接待专员的基础上,增设一名兼职人员,做到模范引领,优秀补位。并且另建电子卷宗制作室,配备专人,确保电子卷宗及时制作上传。


在日常工作中,接待人员做到主动问询,贴心服务。律师递交材料时,主动问明是否需要与承办检察官当面交流意见等意向,根据需求及时联系检察官,不怕麻烦甘做桥梁。在律师与检察官交流的同时,接待人员确保完成阅卷光盘刻录工作,统筹服务,努力搭建检律互动的高速公路。

此外,中牟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案管中心在律师接待窗口放置“律师接待工作反馈意见簿”,亮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广纳工作意见的态度。近两年来,办理业务的律师已经写满两本意见簿,其中有赞扬、有建议,却无批评和投诉。正是律师们的赞扬和肯定激发着该院每一位案管干警的工作热情,也正是那些建议和期许促进了案管工作的提质增效。

“我对中牟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工作很满意,同时建议在大厅设置一台阅卷电脑。”在外地一名律师的建议下,该院在律师接待窗口又增设一台即时阅卷电脑以满足临时需求,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提议律师予以反馈。

“每一个人在外人眼中,就代表一个单位和地方的形象。律师接待人员暖心、热情,到中牟办案感觉不错!”据悉,律师意见簿已经成为中牟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一道风景,承载着每一位来访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期望,也鞭策着每一位案管干警工作质量的提高。(王君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