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9年12月18日15:3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众所周知,汽油等危险物品不可随意买卖,需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才可经营。焦作一男子张某却罔顾法律,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汽油买卖,在被民警查缴时,该男子不仅不配合执法,且使用暴力方法阻碍执法,将民警前臂咬伤。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

2019年8月2日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焦作市解放区出渣路西城家园南门口非法出售汽油时,被民警查获。张某在明知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暴力阻碍执法,将一名民警前臂咬伤。2019年8月3日,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15日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15日公诉机关向解放区法院院提起公诉,该院经审查后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解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关于被告人未经许可经营汽油买卖的违法行为将作另案处理。(王辉 贾若男 张永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