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9年12月18日16:5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灵宝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受到了最高法院和河南高院的表彰,获评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有法官获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请问你们的做法是什么?”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一年来灵宝法院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家事审判专业化、社会化和联动性解决方式,具体做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窗外寒气袭人,室内温暖如春,一场以“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牵动着各级新闻媒体敏感的神经;一串串统计数字、一起起典型案件见证着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艰辛与收获。

为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12月17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政治部副主任赵勇主持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军泽通报了今年以来民商事案件的分布和审判情况,审管办主任陈晶通报了5起民商事审判纠纷的典型案例。

李军泽副院长通报了2019年以来灵宝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成绩单”。1-11月,该院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6241件,较去年同比上升25.35%,占各类案件总数的55.21%;审结5354件,较去年同比上升21.52%。民商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按案件类型划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明显增多,前11个月共收案3698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59.25%;二是民商事案件呈现多样化趋势,民间借贷、离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买卖合同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位居收案数前五,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收案数的68.93%;三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及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收案数有所下降。特别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下降较为明显,较去年同比减少84.42%;四是合同类纠纷增幅较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分别较去年同比增长152%、56.7%和41.48%;五是判决率大幅下降,化解矛盾力度加大。前11个月结案的5354件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3089件,增幅明显。

一年来,肩负审判重任的灵宝法院是如何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取得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诸多突出成绩?面对记者们关于家事、涉军审判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具体问题的“刨根问底”,李军泽副院长胸有成竹,介绍了灵宝法院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秘诀”——

一是妥善处理家事案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面对婚姻家庭、继承等传统家事案件居高不下,案件类型、复杂程度不断增加的形势,大胆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设立了家事诉调对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和速裁法庭,设立婚姻“冷静期”制度,将“离婚考试试卷”引进家事审判,妥善处理了大批离婚案件,解决了案件衍生出的其他领域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依法审理合同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针对民间融资行为不规范、“高利借贷”行为频发扰乱金融秩序的状况,严格依法审查借贷合同效力,界定合法利率,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86件,占合同类案件40.18%。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302件,买卖、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案597件,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依法审理侵权、权属类案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近年来侵权、权属类案件出现的侵权主体特殊化、广泛化,侵权方式多元化趋势,通过“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13件,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地确权、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等案件10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审慎处理股权、破产案件,维护县域经济平稳运行。积极参与“僵尸企业”处置,着力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圈风险。配合三门峡中院对灵宝市华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受理了河西林场老鸦岔金矿及其下属的河林矿产品加工厂的破产清算案件等,维护了县域经济平稳运行。审结了盛祥房地产、君悦实业公司的强制清算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和债权人的相关利益,减少了矛盾隐患。

发布会上,灵宝法院审管办主任陈晶公布了小产权房处理、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等五起民商事审判案例的基本案情、判决结果、典型意义,多方面进行了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宋健 王涛)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