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审理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重大涉恶犯罪案

2019年12月20日08: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17日至18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南某让、苏某魁、赵某林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等犯罪一案。该案由卢氏法院院长赵振营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出庭支持公诉。

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贵生,三门峡中院扫黑办及县政法部门有关领导,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共10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南某让以某有限公司合法身份为掩护,以常某庭为法律顾问,以苏某魁、赵某林、王某喜、牛某波为积极参加者,纠集刘某、马某锋、蔡某灵、尚某辉、卫某兵、霍某勤、水某、王某艳、王某江、史某(另案处理)等人,面向社会高利放贷,并以暴力、威胁、诉讼等手段,在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1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依法得到了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依法严谨有序,公开透明。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卢氏县法院审理的规模最大、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前,卢氏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协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庭审工作。

因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证据较多,案情复杂,为防止庭审时间过长,庭审前,办案法官组织主持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庭前会议,就是否申请回避、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新证据、证人出庭等程序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召集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确定案件争议焦点。

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卢氏法院还制定了详细的警务保障方案,成立了警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应急处置组、安检组、押解组、值庭组、庭审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了庭审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此次庭审历时两天,一直到12月18日晚上10时宣布休庭。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卢氏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院干警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信心和决心,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王涛 赵富林 杨晶)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