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集中出台两部“条例” 高空抛物将被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2019年12月23日09: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20日,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出台《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两条地方条例通报相关情况。据悉,两条例将分别于2020年3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乘坐交通工具先下后上,在车内保持安静,不得抢座、霸座和强迫他人让座。驾驶机动力应当礼让行人,积水路段低速行驶,等日常文明行为条例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分为总则、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保障与实施、法律责任五章。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分别从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社区(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10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目前尚属全省首例,为当地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了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依据。制定这部条例采用了简易立法程序和“小切口”精细化的立法体例,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为漯河市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了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依据。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中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健身娱乐行为扰民,条例中规定,可以处以两百元到五百元罚款;条例中明确规定,城市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具有危险性宠物,拒不改正者,可以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据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广全介绍,在执行《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相关部门必须有教育警告的执法记录,“不准直接开罚,一罚了事”,漯河市人大将在执法检查中对此予以关注。(田明杰 王敏 文/图)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