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30日10: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2月27日,洛阳市宜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上,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卢致远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获全票赞成通过。

卢致远在报告中说,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一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坚持寓教寓案,强化帮扶教育,既严厉打击震慑了犯罪,又对贫困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二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分押分管分教制度、社区矫正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三是加强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双向送法”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积极推动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运用法律手段助力校园安全管理。四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通过加强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下一步,宜阳县检察院将研究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高质量“富美宜阳”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张扬 裴海峰)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