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前 确保风险尽在掌握——浉河区“四级包保”助防控

2020年01月28日12:1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战,浉河区对重点人员采取“四级包保”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浉河区对“从武汉返回浉河区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从武汉来浉河区滞留在宾馆的人员、从湖北其他地方返回浉河区人员”实行居住房屋门前悬挂公示牌制度(包括湖北及武汉返乡人员公示牌和新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公示牌两种),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居家隔离不出门、亲朋好友不上门,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明确四级包保责任人。每名(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明确一名乡镇(办事处)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村民小组长(网格协管员或楼栋长)、一名党员或志愿者进行包保,党员或志愿者包保责任人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

落实四级包保措施。村民小组长(网格协管员或楼栋长)、党员或志愿者充分发挥距离近、人员熟等优势,随时观察掌握包保对象居家隔离情况。村(社区)包保责任人负责每天至少两次采取电话访、微信视频访、微信共享实时位置等措施,随时了解掌握包保对象是否做到居家隔离不出门,是否做到亲朋好友不上门,是否有干咳、头痛、发热、乏力等异常症状。乡镇(办事处)包保责任人负责向包保对象宣讲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防控知识,加强与其他三名包保责任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建立四级包保责任台账。各乡镇(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目前已排查出的重点人员,明确四级包保责任人,重点对象居家隔离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新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当天明确四级包保责任人;隔离期满14天,依据国家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对符合解除条件的,报请有关部门予以解除。(薛小磊   董勇)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