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漯河俩网民因散布疫情谣言被处罚

2020年02月01日15: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1月27日,漯河市公安局联合市网信办发出了《关于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引导广大群众凝神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但是,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有关疫情的谣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漯河市网警部门主动出击,依法查处2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造谣网民进行了行政处罚,积极维护抗击疫情期间网络秩序。

发布小区两人确诊谣言网民被罚款200元

1月30日,漯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大队接市委网信办通报,有网民在临颍某小区业主微信群传播该小区已有两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的信息。经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核实,该网民发布信息为虚假信息。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核查,该网民孙某,女,38岁,临颍县城某小区业主。网络安全管理大队立即将案情通报给临颍县公安局。

1月30日,临颍县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固厢派出所将孙某抓获,孙某对其不经核实就将道听途说的消息发在微信群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固厢派出所给予孙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散布父子两人发病谣言网民被罚款300元

1月30日,临颍县公安局巨陵派出所接到举报,一网民在某学校微信群里发布一条疫情信息,称巨陵镇某村一对父子发病,刚被县医院拉走,这对父子年前从武汉汉正街回来,工作人员排查时他们一直说是从南阳回来的,发病后受不了了才说他们在武汉汉正街打工。

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临颍县公安局巨陵派出所联合网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经查,造谣网民徐某,女,28岁,临颍县巨陵镇某单位职工。

迫于警方压力,1月30日,徐某主动到巨陵派出所投案,向民警承认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巨陵派出所给予徐某警告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编造、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市民可选择官方媒体获取疫情信息,对未经核实的信息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田明杰 殷广华)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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