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公安机关对涉疫情违法犯罪实施“零容忍”打击

2020年02月07日18: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当前,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抗击疫情。漯河全市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月2日,临颍县杜曲镇杜街村村民宋某在开车路过村口防疫卡点时,与卡点执勤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该县公安局杜曲派出所对宋某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同日,临颍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在微信群公然辱骂该村防疫干部。2月3日,该县公安机关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对涉案当事人王某处以500元处罚。

2月4日,许昌籍男子和姓男子不听执勤人员劝阻,强行闯临颍县繁城镇许泌路新南桥疫情监测卡点,该县公安局繁城派出所以和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和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同日22时许,临颍县台陈镇前杨村村民马某在卡点与值守人员发生争吵。台陈派出所民警对马某进行批评教育。

2月6日11时许,临颍县城关镇居民张某驾驶轿车途径城关镇西街村委会设置的疫情防控卡口时,拒不配合执勤工作人员检查,辱骂工作人员后强行驾车闯卡。临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日13时许,临颍县大郭镇胡桥村村民陶姓女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胡桥村村室门前疫情防控卡点处,欲强行通行,与值守人员发生口角,后陶某赔礼道歉,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田明杰 张庆伟 曹娟)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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