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司法战“疫”:网上开庭审理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线上受审

2020年02月12日15: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月12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一起刑事案件正在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审理。

2019年1月13日,被告人邵某与受害人吴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邵某用手中的钱包将吴某的额头砸伤,当场流血。两人互相推搡,导致吴某受伤倒地。经法医鉴定,吴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9年3月1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邵某赔偿吴某医疗费等共计5万元。邵某被取保候审。

因突如其来的疫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导致案件不能正常开庭,为了及时审理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网上开庭。

庭审中,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与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参与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通过网络在笔录上电子签名确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日宣判。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同步做好审判工作,宛城区法院已改造完成了机关4个审判庭及7个基层法庭共11个法庭用于远程互联网网上开庭。截至目前,该院已审理案件10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成功调解2件。网上开庭系统支持电脑网页和手机端两种登录方式,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开庭审理工作,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出行直接接触疫情的风险。(生俊东 周勤 贾震)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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