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不误断案!漯河中院网络庭审案件 法官温情寄语当事人

2020年02月16日10: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春寒料峭,疫情蔓延,但司法的爱与温暖永远比疫情传播得快。愿我们通过网络,在这特殊时期,互相理解、支持,相信明天会更好。”2月15日下午,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继伟在网络庭审即将结束时刻,隔着手机屏幕,饱含深情地如是寄语双方当事人。

“法官不容易,放弃周末休息帮我们处理纠纷。一番话把心都暖化了,我们愿意调解。”双方当事人投桃报李。

据了解,该案是上诉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诉被上诉人明明、周振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人因被上诉人明明的两个被抚养人均为退休工人,有固定收入来源,对一审判决让其公司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不服,以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为由上诉至漯河中院,要求改判。

受案后,正值疫情当前,承办法官刘继伟决定运用“河南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庭审理这起民事案件。

开庭前,刘继伟审判团队通过微信将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等相关人员组建成一个微信群,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学习使用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完成身份认证,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当事人提前把庭审资料转化为图片,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当天庭审中,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同时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双方依次发言,提交证据,举证质证,归纳焦点,辩论陈述,庭审程序在“河南移动微法院”中进行得有条不紊,承办法官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声音流畅。

该院微信公众号之前发布公告,建议有诉讼需要的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办理立案、缴费、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当事人只需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河南移动微法院”,通过身份证匹配和人脸识别认证进入程序,就可以实现人民调解、立案申请、诉讼费缴纳、证据交换和质证、诉讼事项申请、电子送达到移动庭审等主要流程,并能及时了解到法院的跟进速度,做到及时知晓、及时反馈。

“紧急疫情下,作为法官要积极拓展思路,庭审‘不打烊’,数据云端跑,为老百姓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漯河中院副院长张海旺介绍,“通过在河南移动微法院开庭,方便高效,少了面对面的剑拔弩张,多了心贴心的沟通交流,让‘对垒场’变成‘朋友圈’。”(田明杰 宋庆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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