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男子持刀追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获刑八个月

2020年02月22日09: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博爱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快速便捷方式,采取多方连线进行视频审判,确保审判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审判一切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刑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积极妥善做好相关案件处理工作,为博爱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月21日上午,博爱县法院运用远程视频系统,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涉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8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30日20时许,博爱县新型冠状病毒联防联控期间,被告人付某酒后窜至博爱县磨头镇东南村北防疫检查点,持刀无故滋事,将该防疫检查点拦截横幅及简易帐篷砍坏,且欲持刀伤害执勤人员马某,被人拦下,其后又再次持刀追砍巡查至该防疫检查点的博爱县磨头镇政府防疫工作人员杨某等人,严重影响了防疫检查点及防疫巡查工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持凶器追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以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法院做出判决如下:被告人付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王辉 程贵忠)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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