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一天远程审理四起刑事案

2020年02月23日11:0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月20日,卢氏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远程审理四起刑事案件。因疫情原因,被告人均未被押至法庭,而是在卢氏县看守所接受“隔空”远程审判。

当天开庭审理的分别为被告人周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贾某某、刘某某盗窃案、被告人姚某某盗窃案、被告人崔某某盗窃案。其中被告人贾某某、刘某某盗窃案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权利义务,检方通过视频宣读起诉书,并将涉案证据通过提讯系统展示、质证。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辩护人在线审阅了庭审笔录。整个庭审过程严肃高效,紧促有序,声音清晰,画面流畅。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卢氏县法院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借力先进的信息化手段,积极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开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方式进行诉讼,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最大限度满足了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了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保证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有效运行。(赵富林 薛少林)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