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出台“惠企十条” 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2020年02月27日16:4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你们的防控物资够不够?员工复工返程有没有困难?企业的资金有没有缺口?”近日,郑州市金水区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到辖区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做好复产复工的各项工作。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金水区为帮助辖区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有序复工复产,重磅推出十项措施助力企业发展,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的“双统筹”和“双胜利”。

防疫困难有补贴:金水区对购买辖区企业生产、销售的红外热成像测温筛查设备,用于企业疫情防控的,按产品采购金额的 50%给予一次性采购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1 万元;对辖区内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且复工复产的规模以上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 50 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安全生产防疫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30万元;对购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保险产品的企业,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区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保费的 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 5 万元。

用工困难有车接:帮助辖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输出地对接,实施“点对点”一站式方式组织员工包车返郑,对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全额补助;辖区企业新招上岗的,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按照每人300 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单个企业最高 10 万元。

融资困难信用贷:参与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中标的辖区企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且不限于服务合同、商品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可申请信用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企业资质适当调整;辖区内的零售个体商户、小微企业客户可申请经营性信用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含 5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对符合《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文件规定,享受市级财政贴息的辖区企业,在享受市级财政贴息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市级财政贴息总额 50%的补助;鼓励合作金融机构对金水各园区推介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一年内合作金融机构因中小企业逾期贷款所发生的实际损失区财政给予 20%补偿,单笔贷款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贴心服务“暖”“减”“免”。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解决辖区企业员工的吃饭问题,金水区搭建集体用餐公益服务平台,组织具有供餐能力的优质餐饮企业,为辖区有用餐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集体用餐供应服务;对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为承租方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的业主(房东),按其减免租金总额的 30%,给予一次性的房租补贴。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需要复工复产又确有交通困难的在岗员工5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由政府组织公交车辆免费接送企业员工。(王君杰)

附2:相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区工信局:63526113

区科技局:63526271

区金融办:86566976

区人社局:86566931

区楼宇办:63605877

区住建局:63903523

区交通局:55360958

区市场监管局:63870789

区司法局:63526147

区政务办:60130924

区发改统计局:63502975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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