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漯河城管将开始对“违法停放车辆”开罚单

2020年04月01日09:1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3月31日下午,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城管局、漯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市委编办会议室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会。


       据了解,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漯编〔2017〕79号),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设置移交过渡期一个月,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过渡期满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同时非机动车违法停放将依照《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目前,漯河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双方正在积极协商对接,研究解决发布公告、人员培训、建立违停信息处理中心等问题。(田明杰 苗人杰 文/图)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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