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借销售口罩名义实施诈骗 获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20年04月09日17:2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张永刚)“现在开庭!”“被告人周某假借销售口罩名义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4月9日,大河网记者从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通过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件。

据了解,2020年2月7日至2月11日,正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男子周某在明知无法购买到口罩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等网络手段先后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骗取金额达17.78万元,后将钱款用于赌博或偿还个人债务。3月2日,周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郑玉宝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问题发表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院结合全部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并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周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据介绍,疫情防控以来,解放区人民法院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该院领导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与全体干警同心同力、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快审严惩涉疫情犯罪。

4月7日,该院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另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杜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经查明,2020年2月27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杜某某在焦作市解放区焦作街社区劳动街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防控卡点酒后未戴口罩、未持有出入证强行要求进入劳动街内,正在该卡点执勤的焦作街社区工作人员都占全按规定对杜某某进行制止,杜某某拒不配合并对都占全进行殴打。被告人杜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下一步,我院要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好网络庭审系统,以最优化、最合理方式妥善高效审理好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郑玉宝说。


编辑:张龙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