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区法院院长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力促矛盾化解

2020年04月13日09: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4月10日上午,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立新先后运用网络庭审视频直播和互联网“云间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买卖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两起民事纠纷案件。经过调解,两案均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制作下发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

首先采用网络庭审视频直播方式开庭审理的是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陆续向原告采购价值466199元的混凝土,支付5万元后尚欠货款416199元未付,经催要未果诉至法院。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党立新积极引导双方围绕证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进行当庭调解,找准双方争议焦点,耐心细致释法析理,使矛盾得到了缓和,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共计416199元及利息,从2020年5月起至2021年3月,每月28日前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2021年4月28日前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若任何一次逾期支付,原告可以一次性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束,随着庄重的法槌声敲响,党立新在电脑屏幕上一键开启“云间”法庭,接着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被告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曾达成赔偿协议,被告愿意承担原告车辆维修费用(以修理厂修理结果为准),后原告修车花费6800元,要求被告按照协议给付维修费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一方当事人身在外地,因特殊情况不便来院参加诉讼,党立新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决定在线庭审。

庭审调解中,党立新发现被告有一定的对立情绪,认为“原告修完车没有告知我,也没有通知要求我付钱,原告的一个车灯达不到更换标准。”原告也不肯做出任何让步。党立新告知当事人案件标的额不大,引导当事人算好纠纷解决的成本账,通过在线面对面和线上、线下背对背等方式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知双方当事人和解主张,努力寻找调解突破口和双方利益平衡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综合平衡,并从情、理、法着手对被告进行劝导教育,耐心对其解答和释明法律上的疑惑和误解。同时也对原告作思想疏导工作,做到互谅互让。

经过耐心的沟通、疏导,使双方情绪得到缓解,最终“云间隔空”庭审调解成功,促使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20年4月20日前赔偿原告修车费6500元并转至原告银行账户,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由原告负担。最后,各方在线完成签字确认,一份民事调解书快速“出炉”。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收官”。

湖滨区法院积极推行院领导办案机制,促使院领导办案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此前的4月7日下午,院长党立新还通过网上庭审系统独任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院长带头应用信息化审判案件,为湖滨区法院推动信息化办案常态化、智慧法院软硬件应用起到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今年以来,湖滨区法院已有多位院领导开展“隔空”办案。(方正 张传新 高川)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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