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压力,实体经济遭遇较大冲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一些行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为充分发挥税务机关作用,河南税务新媒体和焦作税务局联合制作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漫画,生动解“税”。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空疫情的物资免征关税
享受主体: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空疫情物资。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政策依据: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