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多项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

2020年04月21日14: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4月20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该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和2020年以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2020年秋冬季该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29,同比下降19.6%;PM10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7%;PM2.5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8%,下降率位列“2+26”城市第10名(共28个城市);SO2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3%;NO2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1%。重污染天数为16天,同比减少13天,首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浓度同比下降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2020年,该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指标实现“六降一升”。2020年1月1日至4月16日,该市年累计综合指数为6.203,同比下降21.5%;PM10平均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1%;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2%;SO2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6%;NO2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4%;CO(90%)浓度为2.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O3(95%)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年累计优良天共59天,同比增加13天。

据介绍,2019-2020年秋冬季,该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措施,强化调度预警,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紧盯空气指标,加大管控力度,全力以赴应对好重污染天气;在污染防治上作减法,在生态环境建设上作加法,突出抓好“治”“建”并举。

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该市“百企退城”全部启动,已完成65家;完成3748个重点涉气企业升级改造;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7家、绿色园区1个、绿色产品2种、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在全省率先实现“四绿”建设全覆盖。

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该市完成“双替代”23.5万户,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城区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为90.1%,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为69%、55%、20%,拆除3台燃煤机组,拆改燃煤锅炉13台合计345蒸吨。

在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方面,该市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国电投沁阳分公司和晋煤天庆铁路专用线均已建成投运,城区200台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运营。

同时,该市强力实施黄河生态保护、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25个子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森林资源培育20.3万亩,新建干线公路绿色廊道101公里,实现高速和干线公路绿色廊道全覆盖。推动由“治”到“建”、治建并举,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空间、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该市全面加强“散污”治理,强力推进“散煤”治理,持续抓好“散尘”治理,将“三散”污染治理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以“三铁”抓好“三散”污染治理。截止目前,累计关闭41家(2019年20家)洁净型煤生产和配送网点。

为支持复工复产,该市于1月23日在全省率先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全力助推企业复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行不管控、不打扰、不减排,全力保障生产。车辆运输方面,2月份在全省率先取消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疫情期间暂停实施限行。对城区范围内企业和重点项目已备案车辆延长有效期,新增车辆实行网上备案即时办结,切实服务好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原料和产品运输。

“2020年,我市将强力推进“四大结构”调整,抓好“三散”、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柴油货车污染“四项治理”,不断提升监测监控和污染管控能力,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韩国庆说。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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