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驻马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建勇、栗明伦、王志华、聂勇及秘书长朱雪河出席会议。 副市长何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并先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两次分组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说明及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刘家田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听取了市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拟任命人员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张宪中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张宪中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为召开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创造了良好条件。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担当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在新的岗位上为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张宪中还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做好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等提出要求。
会议决定,5月10日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