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

2020年04月29日16: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4月27日上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未成年人贾某盗窃一案。

因被告人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但其父亲在洛阳监狱服刑,其继母以路途远、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出庭。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刑诉法相关规定,法庭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出庭,同时邀请区关工委、区妇联副主任科员赵亮、李东菊参与庭审,见证该案庭审全过程,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被告人对法庭查明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法庭教育阶段,审判长寓教于审,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被告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重新认识。庭审后,关工委、妇联同志以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的身份,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并提出殷切希望,一是正确面对法律处罚,在看守所好好反思,接受改造;二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怀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出去后,用自己的劳动踏踏实实挣钱、好好生活。

卧龙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教结合、防救并举”原则,在不断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上,使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丁清凌)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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