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5月12日召开

2020年05月08日10:22

来源: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正式会期两天半。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平顶山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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