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区法院:醉驾摩托车出租车 法律惩治绝不手软

2020年05月13日09:1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酒醉驾案件源头防范作用,5月12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立案庭刑事速裁团队到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对4起醉驾案件开展巡回审理,该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的50名学员旁听了庭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传办民警也通过活动进行了现场普法。

从当庭审理的四起醉驾案件中获悉,一名被告人醉酒驾驶出租车与他人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事故,另外三名被告人均醉酒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四名被告人血液乙醇含量最高的为209.69mg/100ml,最低的为92.05mg/100ml,均被宛城区检察院指控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庭审程序,巡回法庭审判长李鹏鲲当庭依法判决四名刑事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领刑三个月到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15000元不等。

闭庭后,李鹏鲲法官结合庭审案例和酒醉驾屡禁不止的实际,从巡回审理酒醉驾案件的意义,国家法律法规,全国、省、市、区当前酒醉驾案件比例和量刑标准,酒醉驾后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等方面进行了“以案释法”,并着重强调预防优先于惩治,普法好过于司法,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参与,特别是酒醉驾违法犯罪的多方严防严控工作中去。

看着被法警押解进囚车的四名被告人,李鹏鲲法官说道,调研宛城区法院自2017年至今已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趋势,结合案件数量、酒精含量、车辆类项和被告人身份、地域、处罚等情况,目前城区、城乡结合部醉驾轿车的案件逐渐减少,醉酒驾驶三年未检或强制报废摩托车的案件逐步增多,血液乙醇含量为160.00mg/100ml以上的约占比40%,200.00mg/100ml以上的约占比20%。醉驾群体中,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犯罪人员占比30%,人员文化层次相对较高,但仍触犯危险驾驶罪,说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醉驾案件高发的诱因,只是没有意识到醉驾法律后果的严重性。(赵倩 王倩)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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