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强力执行 一职务犯罪案罪犯的家属缴纳罚金70万元

2020年05月18日14: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卢氏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联系被执行人家属,成功说服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罪犯的家属缴纳罚金70万元,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的罚金部分执行完毕。

陈某原为新乡市某区人大代表、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陈某因犯受贿罪,被卢氏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陈某刑事判决中涉罚金部分未自动履行,该院刑事庭移交执行局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陈某尚在狱中服刑,无收入来源,除有1万元银行存款和一套在陈某名下、但是与其家人共有的房屋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承办该案件的卢氏法院执行二团队干警将陈某的银行存款扣划后,又将陈某名下的房子查封。执行干警又设法联系到陈某的妻子,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向其讲明了利害关系,要求她配合协助执行该案。几番交涉下来,陈某的妻子主动代替陈某履行30万元罚金,剩余的39万元,承诺于2020年年底全部履行完毕。

2020年4月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对涉黑恶、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部分加大执行力度的决策部署,卢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再度整装出发,前往陈某住所地新乡市对陈某名下的财产信息重新进行详细调查,并再次约见了陈某的家人,要求其配合执行。执行干警一系列举措,让陈某的家人感受到强大的执行压力,他们凑齐了剩余的39万元罚金,交付给执行干警,该案的罚金部分得以执行完毕。

为进一步推进涉黑恶、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卢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全市召开涉黑涉恶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工作会议后,迅速拓宽工作思路,一方面穷尽执行措施,加大对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及处置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家属取得联系,争取取得被执行人家属的协助配合,将涉黑恶、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部分彻底执行到底,坚决把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王涛 贾若虚)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