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加速度!博爱女法官晚间6小时化解一起义务帮工死亡纠纷

2020年05月26日14:5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程贵忠)5月18日下午6时30分许,天气有点热,博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闫琳琳下班后向不远的家里走去,当她走到自己家的胡同口时,看到胡同里其中一家门口围了许多人,她正要走过去时,突然有人认出来了她:“闫法官,快过来看看吧,帮助一下怎么处理!”闫琳琳二话没说,立即奔了过去。

据了解,当天下午,20多岁的小鹏因家里二层平台加盖预制板防热,便叫来了好朋友小亮等五个人来帮忙。下午3时30分许,在往二层房顶运送搭架材料时,小亮突然说心慌、腿软,瘫倒在房顶。随即,小鹏赶紧拨打了120并通知了小亮的姐姐们赶来。同时,小鹏拨打了119求救。119人员来到后,将小亮从楼上抬下来,经医护人员确认,小亮已无生命体征。随后,小亮的四个姐姐赶到现场后又拨打了110,最终公安人员排除了刑事案件。

闫琳琳同时还了解到,小亮与小鹏系朋友关系,两家平时关系也很好,经常相互帮忙。小亮的四个姐姐到场后情绪都十分激动。她们看到这个从小和自己弟弟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甚至自己都已经把小鹏当成自己弟弟的人,四个姐姐也是欲哭无泪。此刻,小亮的四个姐姐十分担心自己的父母。她们知道,父母年纪已大,如果将此事告诉父母,害怕父母接受不了现实,姊妹几个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直拖到下午6点多。

邻居给闫琳琳说明情况后,想让她参与调解。闫琳琳看到当时的状况,赶紧着手处理,她首先控制好局面,避免矛盾升级。闫琳琳接着安抚小亮的四个姐姐,安慰她们情绪不要激动,同时提出多种调解方案供小亮的四个姐姐参考。此时,小鹏的家人也陆陆续续赶回了家,一个劲地向小亮的四个姐姐道歉。待小亮的四个姐姐情绪平稳后,闫琳琳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梳理案情。首先,小亮为小鹏义务帮工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不论是义务帮工死亡还是出于人道主义,小鹏都应对小亮家人进行赔偿或补偿,小鹏及其家属也同意。其次是尸体的处置问题,建议先安放在殡仪馆,但是小亮的四个姐姐拒绝,理由为父母年纪大了,现在还不知道儿子已经死亡,直接告诉父母怕父母接受不了,担心再出其他问题,需要时间慢慢告诉父母,如果拉至殡仪馆就必须火化,父母的旧思想还是土葬,这些都需要和父母商量,只能慢慢来。小亮的四个姐姐坚持让小鹏在其家中摆放恒温棺暂时存放尸体,但是按照民间风俗,在小鹏家摆放棺椁小鹏的父母也接受不了。

闫琳琳继续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同小鹏协商,小鹏同意每月支付小亮的父母2000元生活费,支付十年,就当替小亮尽孝了。小亮的四个姐姐也认同小鹏的观点。在双方形成调解意见后,闫琳琳及时联系了博爱县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并引导双方到调委会走司法程序解决。

晚上8时15分,小亮的四个姐姐和小鹏一起来到了调委会,经过调解员进一步讲解,通过司法调解、法院确认程序,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私下调解可能产生的隐患,双方都表示想通过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进行解决。此时,又一个难题出现了,小亮的四个姐姐都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签订协议必须小亮的父母到场,如何让小亮的父母接受,是现在最大的难题。小亮的姐姐们说先回去陪着父母,侧面告诉他们,让他们接受目前的现实,然后一起再来调委会。

晚上10时10分许,小亮的父母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了调委会,经过法院和调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在协调了一个多小时后,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鹏赔偿小亮的父母各项损失160000元,协议签订后先支付30000元,2020年5月25日前支付 70000元,余款60000元自2020年6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1000元,直至余款60000元支付完毕。

5月19日凌晨1时40分,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协议起草完毕,当事人各方确认无误后签字加印,同时法院闫琳琳为各方当事人现场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协议签订后,小鹏当场给小亮父亲转款30000元。小亮的后事处理在家里进行。

案件调解结束,闫琳琳回到家里已经是第二天凌晨2点多了,她虽然有些疲惫,但她却感到一丝丝甜美和踏实,毕竟,她完成了自己想完成的一件事。

据悉,此案是因一起因义务帮工引发的劳务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由于受害者不愿意解剖尸体,死亡原因无法查清,责任划分不好确定,会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通过调解、确认程序后六个小时化解了纠纷,受害者也及时得到了赔偿款。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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