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因饲养动物引发纠纷 法官悉心化解纠纷获点赞

2020年06月03日09:4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王辉 通讯员 张永刚)6月1日上午,一场“纠纷”涉案当事人卢某将一面写着:“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仗剑执法,维护公正”的牌匾和一束鲜花送到焦作解放区法院第一速裁团队法官手中,以示感谢之情。

涉案当事人为何又送牌匾又送鲜花?记者了解到,原来,是解放区法院近日在处理一起因饲养动物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中,该院第一速裁团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巧妙、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

该案件系饲养动物引发的系列纠纷,双方涉及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健康权纠纷、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

2018年11月30日,在解放区某小区内,因张某认为他的女儿被卢某所牵的狗抓伤,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发生后,110到场处置。

在案件处理期间,张某在不尊重客观事实的情况下,先后在微信和网络平台散布、宣扬卢某的隐私,捏造事实丑化其人格,以侮辱诽谤性的文字和语言损害其名誉,并未经卢某许可,将其姓名、住址公之于众,给卢某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导致原告抑郁症复发并加重,严重影响了卢某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给卢某造成了极大伤害。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卢某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

解放区法院于2019年8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也不允许随意散布他人隐私。

案件中,双方所在小区业主群中人数已达500人,张某在该群中发布多条关于卢某的不当言论,虽事出有因,但言语失当,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卢某名誉权的侵犯。

最终,解放区法院判决卢某赔偿张某女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00元,张某则应立即停止对卢某名誉的侵权行为,并在业主群中发布道歉信向卢某公开道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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