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全面落实新版“证据规定” 法庭上展现“誓言的力量”

2020年06月05日16: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据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特此保证。”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秦媛法官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增加了证人出庭作证宣读保证书的重要环节。在法庭调查环节,证人李某、马某先是接受法庭的身份调查,签署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随后面向国徽庄严宣誓。这是自2020年5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来,南召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中首次适用证人宣誓的规定。

为推动新版“证据规定” 落地实施,南召法院党组成员李璇组织民事审判庭法官对照条文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和讨论,力求融会贯通,并迅速采取具体措施以保证《规定》实施到位,促进诚信诉讼,提升司法公信力。

证人作证具结时宣读保证书宣誓,这种形式能对证人心理上和精神上产生一定震慑作用,对于促进证人如实作证,打击虚假陈述、恶意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具有积极的作用,能提升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诚信意识,促使其自觉规范诉讼行为。南召县人民法院适用“证据规定” 对案件进行审理,是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落地的积极实践,对今后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如实陈述、证人如实作证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张丽)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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