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严厉也温情,太康法院这样判决暖人心

2020年07月01日11: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谢谢张院长,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记住您的教诲,遵守法律。”6月29日上午,石某某和家人来到太康县人民法院,将一面“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的锦旗递到该院院长张建援手里。

据了解,石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今年清明节,按照当地风俗,石某某到地里给父亲扫墓添坟,熟料,嫂子王某某却不让他挖其田地里的泥土,为此,双方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王某某上前抓挠石某某的脸部时,石某某将其推倒在地,王某某腰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事情发生后,石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对嫂子进行民事赔偿,取得了嫂子的谅解。

随后,太康县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6日,该县法院院长张建援亲执法槌,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张建援表示,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条框框,也有温情的一面,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不仅会带给被告人终身影响,给其家庭也会带来巨大影响。“就本案而言,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本身就是亲属关系,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矛盾势必增大。”张建援说,刑事处罚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挽救,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就是在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基础上,体现司法温情,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王慧星 李康)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