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优化财产处置流程 打出“执行组合拳”

2020年07月09日09:4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随着2019年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创新工作模式、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成为各地法院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重点工作。

“财产处置”是执行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不但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更关系到兑现当事人生效裁判的效率。今年5月,中牟法院在原有的“执行实施团队办案+财产集中保全查控”分权集约的工作模式上,针对被查封的财产实行清单化管理、集约化调查、立体化协作工作模式,打出新的“执行组合拳”。

清单化管理查封财产。从执行立案到财产集中保全查控,所有查封到的不动产、车辆等财产均需逐案填写《有财产案件统计表》,将具体查封信息报送到执行局网拍组统一登记备案,实现清单化管理。


集约化实施财产调查。执行局网拍组根据建立的查封财产清单,向执保组下发《财产调查通知书》,由执保组负责调查先前由其实施查封的财产,并形成《财产调查报告》移交网拍组和执行实施团队。

立体化推进财产处置。关于《财产调查报告》,由网拍组督促执行实施团队进行审核:有异议的,由执保组继续补充调查;无异议的,由网拍组制作《拍卖裁定书》稿,执行实施团队签发后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据悉,通过网拍组登记监管、执保组综合调查、执行实施团队强制执行三方优化协作,这一创新机制使中牟法院执行过程更加高效,新的财产处置流程试行两个多月,房产调查周期平均缩短15天,进一步提升了有财产案件管理水平和财产处置效率,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更多的执行获得感。(黄自强)


编辑:张龙  审核 :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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